2025年9月7日 鄺健滔宣教師
經文:路加福音 14:25-33
今天三代經課中的福音題是來自路加福音 14:25-33 的經文,最相關的經文就是 34-35 節的經文—失味的鹽的比喻。大家好容易就 明白當鹽變了質是沒有什麼價值的,連作肥料都不配。經文在 35 節中表示只把它好丟在外面。而且「外面」明顯是與「圈內」有分 別。明顯就是指作門徒的需要盡忠本份,才可維持鹽的特質,盡忠就是作門徒的代價了。
原來,決志或洗禮;都不是作門徒的終點,而是起點。可見作門徒是基督徒一生的功課。在路十四章昔日有幸與耶穌同行的那些人,也未算為真正的門徒。經文如此描述,耶穌是突然的轉過來向他們發出挑戰,並要他們要準備好作成為真正門徒的覺悟—就是要愛主勝過愛自己的父母及家人,甚至自己的性命。表面上好像代價也不輕?成為基督徒不是全是恩典(因信稱義)嗎?為何要如此行呢?其實,在耶穌時代,凡要加入猶太教的人,也要立願要愛上帝多過一切。原文更是用「恨」一詞去表達願意因為愛主,把其他的一切看為不緊要,就是表達唯要上帝才可滿足自己的意思。而且, 我們在這裏可以看到主耶穌說人應當背起他自己的十字架,更讓我們明白原來堅持是不容易的,就好像主用日常的困難向我們發出挑戰,我們是否真心愛他?我們會否願意倚靠主去走過人生的困難嗎? 而且,天父給我們最大的恩典不單只是因信罪得赦免的寶藏。 同時,上帝也讓祂的兒子,道成肉身行走人群中,向世人示範一個人如何可以在困難中去滿足上帝的內心,促使我們可以更貼近上帝的心意,這就是最大的恩典了。其實,自我們作為門徒的那一天, 上帝就給了我們最大的恩典,就是讓我們可以依靠主所走過的路去勝過所有人生所有的苦難,讓我們可以活出希望。
故此,若人愛自己及家人和他的一切過於看重上帝,就是否定了祂的救恩,也不能更積極去面對人生。放下自己及所擁有的保障 的確是不容易的,但我們𣎴要忘記上帝的恩典夠你我用。若仔細看看往後一點的經文,路加福音十八章那位官跟主耶穌的對話,就會明白若不是以上帝為首位,人就則很難進入上帝的國度。這樣主所提出的是否過於恰當的要求呢?非也,只是事實而矣。
最後,主耶穌用了兩個比喻(建樓房及打仗)去補充他的話。 當中的意思是指人當決定前一定要計算好代價,不要有頭無尾,做事要完結得好(Finishing Well)。所以,我們留心第 25 節主耶穌轉身向同行的人說話,就是要好好跟他們說明真正與主同行,就 是要在不同地方盡心和盡忠於主。在第 33 節耶穌基督的結論更表明了,作主的門徒更要有為主忠心到底,否則只會失見證。這樣, 我們更應努力立志為恩主打拚,努力在這生成為忠心的門徒並榮耀基督,使他的名得到顯揚。
上帝恩言:「這樣,你們無論甚麼人,若不撇下一切所有的,就不能作我的門徒。(路加福音 14:33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