教會是我家,不分你我他

劉穎欣姑娘 2024年9月29日

教會就是一個大家庭。我們不單單是一群聚在一起敬拜神的人,更是一個屬靈的家。我們需要互相扶持,像家人一樣:彼此關愛,彼此服事。《加拉太書》6:2 提醒我們:「你們各人的重擔要互相擔當,如此, 就完全了基督的律法。」

在一個健康的家庭裡,大家都會盡心去分擔責任,互相支持。如果 家裡的責任全都壓在爸爸或者媽媽身上,即便他/她起初甘心樂意,但在其他家人慢慢習慣了享受成果,把別人的付出看成理所當然,再多的愛 也會變得很沉重,甚至不堪重負。就如在一個家裡,有人負責煮飯,有人負責打掃,有人負責照顧年幼的孩子。每個成員都發揮各自的角色,家才能正常運作。在過去很多家庭都會以「男主外女主內」作為家庭的經營方式:爸爸負責賺錢養家,媽媽負責家頭細務,小朋友就負責讀書, 爺爺嫲嫲年紀大負責享福就可以了。因為作為爸爸媽媽可能自己小時候要為糊口而工作,所以為人父母以後很多事都不需要仔囡去做。

這是我小時候的家裡狀況。因為媽媽被安排負責一切家務,所以365日年終無休,我們放假的時候媽媽仍然要照顧我們三餐、仍然要洗衣搞衛生。廁所整污糟了:媽媽要清潔;早上打開衣櫃沒有上班上學要穿的衣服:媽媽偷懶。認識不少全職家庭主婦,都常常被丈夫罵:「我負責 揾錢返嚟你淨係負洗咋喎!」認為只要「俾咗家用」,妻子的全然委身便是「天經地義」。有一個笑話:我們無論在家裡發生甚麼事,我們都會大叫媽媽,唯一找爸爸時就是問:「媽媽在哪兒」。彷彿默認了哪些家事是誰在負責,便與自己無關。如果教會就是我們屬靈的家,當我們只關注自己認為的「分工」而忽視他人的辛勞時,我們就未能真正活出 基督的愛了。

不知大家有沒有留意,很多媽媽吃飯時都會「坐唔定」,謝飯禱以後喝完湯便為大家盛飯,然後就是蒸魚好了,有時因為要「睇火」而大部分時間都窩在厨房,甚至把飯碗都帶進厨房。最令我痛心的是即人使我提出讓媽媽坐下一起吃飯,盛飯裝湯自己動手就可以,熄火上菜我們做子女的更可以代勞,媽媽仍舊堅持拒絕。似乎都忘記了同枱吃飯的意義:相聚——我們是一家人。只有傭人才會在後厨用餐的。一家之內,每一位成員、每位弟兄姊妹都同樣重要,沒有誰比較尊貴,也沒有誰應該為全然服侍而放棄與主相遇和相交的時間。我們有沒有可能也不經意地忽略了一些正在服侍的家人,沒有為他們「留飯留餸」?我們有沒有可能只記得勞碌,輕視了同枱吃飯彼此相交?

最後,我想用《以弗所書》4:16 來鼓勵大家:「全身都靠他聯絡得合式,各肢體照著各自的功用彼此相助,便叫身體漸漸增長,在愛中建立自己。」我們每個人都是這個屬靈大家庭的一部分,讓我們一起攜手合作,在基督裡建立一個強壯、充滿愛的教會大家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