崇拜-改革宗對崇拜的關注(四)

魯聰言先生
2021年5月23日

「改革宗」的加爾文,不單對洗禮的意義有明確的闡釋和界定,同樣對於嬰孩洗禮,持正面肯定的態度。我嘗試概述加爾文的一些觀點,盼能讓大家對於他持嬰孩洗禮的肯定態度,有更多的了解。並且分享一下,現今教會的一些實踐。

孩童無異於父母 同得立約的應許
加爾文對洗禮意義的闡釋,上次文章經已提及箇中的一些重點,不在此重複。然而,加爾文對於洗禮的有效性,卻不止於成年人,洗禮的意義同樣遍及不同年齡的孩童,同樣可以得著這份恩典。對於受洗孩童的父母來說,他們的孩子和父母一樣,同樣有著上帝的應許!所以,父母應當盡全力教導他的兒女,成為上帝的孩子,擁有屬上帝的素質和品格。加爾文認為,洗禮的方式(「灑水禮」或「浸水禮」)並不重要,根本的意義乃在於潔淨。信主父母的孩童之所以能夠接受洗禮,無異於他的父母,是因為他們同樣在上帝的「約」以內。自歷史信仰演變的長河中,孩童早已納入恩典之約當中,有他們的份。因此,在舊約中的以色列人也給嬰孩施行割禮。後來,洗禮已涵蓋、更完滿了割禮的意義(參 歌羅西書2:11-12)。而且,耶穌基督也曾表示他對小孩子的愛和接納,給他們祝福。到了五旬節的時候,耶穌的門徒彼得讓更多的群眾清楚知道,孩童在「恩約社會中」有他們的份(參 使徒行傳2:39)。後來,保羅更加重申明證,孩童因與父母的關係,得以成聖(參 哥林多前書7:14)。

擔當孩童屬靈父母的角色
自宗教改革以後,確實出現了對嬰孩洗禮的不同的信仰觀點和傳統。然而,假如今天身處於嬰孩洗禮的教會傳統下,就更值得了解和尋索一下,嬰孩洗禮對信徒群體的實存意義了。故此,我暫擱下改革宗傳統理解的藩籬,藉著一些沿用嬰孩洗禮教會的傳統(如:聖公會的傳統)。探討一下身處嬰孩
洗禮的教會傳統下,對家庭的造就。聖公會對嬰孩洗禮的家庭定下指引,讓基督化的家庭生活更為落實。「凡經嬰洗的孩童,要為他設立教父教母。也基於孩童洗禮時未及成熟表達跟隨基督的承諾,故孩童的父母得代表他們承諾。另一方面,孩童的父母會選一些朋友作孩童的教父、教母,分擔培育孩童成為基督徒的責任,直至他們長大成人,可以在堅振禮中親自認信。」
父母藉嬰孩洗禮的立願,有如蓋上印記,強化了基督化家庭的落實。老一輩常說:「言教不如身教」!有效的家庭教育,莫過以身作則!要培育敬虔的下一代,豈可缺少敬虔的父母呢!透過嬰兒洗禮,更鼓勵基督徒父母在家庭中落實敬虔生活,好好育養他們下一代信徒成長!

上帝恩言:「因為這應許是給你們和你們的兒女,並一切在遠方的人,就是給所有主—我們的上帝所召來的人。」 (使徒行傳2:39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