實踐傳福音

林永生主任
2001年4月1日

「成功的見証就是靠著聖靈的大能,採取主動,單單傳講基督,並將結果交托給上帝。」學園傳道會同工陳少輝先生這樣說。

上週主日,腓利門團及其他團契的弟兄姊妹接受傳福音的裝備訓練。陳先生根據聖經,清楚地引用保羅的事奉見証
;藉此挑旺我們傳福音的心志。

「我故此沒有違背那從天上來的異象。」(徒26:19)

「我蒙上帝的幫助,直到今日還站得住,對著尊貴卑賤老幼作見証。」(徒26:22)

「我說的話講旳道,不是因智慧委婉的言語,乃是用聖靈和大能的明証。」(林前2:4)

陳先生強調對主的委身比技考訓練更重要。傳福音的人必須經歷神的赦免,然後見証才為有效。

接著,陳先生介紹「四個屬靈的原則」小冊子──教導我們怎樣運用,怎樣向男女老幼作見証,怎樣用小冊子裡面十節金句傳福音。

「四律」只是一個工具。我盼望曾接受傳福音訓練的信徒採用「四律」或其他工具。

「實踐傳福音」仍然是神對我們的心願和吩咐。

上帝恩言:使徒行傳1:8
「但聖靈降臨在你們身上,你們就必得著能力,並要在耶路撒冷、猶太全地、和撒瑪利亞、直到地極,作我的見証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