基督為教會捨己

林永生牧師
2024年1月14日

「基督愛教會,為教會捨己。」(弗5:25)保羅說:「祂是愛我,為我捨己。」(加2:20)基督為教會捨己,不是一時衝動,救恩的計劃早在創造宇宙萬物之前訂好的,並按時來進行。
耶穌說:「人為朋友捨命,人的愛心沒有比這個大的。」(約15:13)「捨己」的行動是出於愛,是愛的最高表達。 耶穌為我們犧牲,祂在十字架上至少有六處地方流血:
1.祂的雙手被釘而流血。
2.祂的雙腳被釘而流血。
3.祂的額頭被荆棘刺傷而流血。
4.祂的肋旁被羅馬兵刺穿而流血。
5.祂的肩膊因背負十字架而流血。
6.祂的背部被羅馬兵鞭傷而流血。
「他為我們的過犯受害,為我們的罪孽被壓傷。因祂受的懲罰,我們得平安;因他受的鞭傷,我們得醫治。」(賽53:5)耶穌為愛我們,祂甘願上各各他,捨身流血,為我們的罪付上贖價,成就救恩。
保羅也為教會犠牲自己的自由,「我雖然是自由的,不受人管轄,但我甘心作了眾人的僕人,為贏得更多人。」(林前9:19)保羅時時遷就別人的文化,不是與犯罪的文化妥協,而是為了傳福音,盡量方便別人,不求自己的益處,不計較自己的付出,只求眾人的益處,為要更有效建立主的教會。
我們可以怎樣表達愛教會呢?一個愛護家庭的人會努力工作養家,會花時間陪伴家人,會為家人打理家務,不計較所付出的。愛教會就會樂意參與教會的事奉,教會有許多不同事奉需要,但願我們付出時間、金錢、才幹、心思⋯去關心教會的人和事。
上帝恩言:「要彼此相顧,激發愛心,勉勵行善。」(希伯來書10:24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