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明的子女

林永生主任
2000年5月7日

耶穌說:「我是世界的光,跟從我的,就不在黑暗裡走,必要得著生命的光。」[約8:12]求主的恩光引導我們走義路,使我們「不在黑暗裡走」。根據以弗所書5:8-21的經文,保羅勸勉信徒「行事為人就當像光明的子女」,有下列三個要點:

一. 光明的子女積極的表現(弗5:8-10):

1 結果子──就是一切良善、公義、誠實(9節)。請問我們信主以來,有沒有為主結果子?耶穌說:「憑著他們的果子,就可以認出他們來。」[太7:20]

2 察驗何為主所喜悅的事(10節)。「察驗」就是學習、留心及觀察。主所喜悅的事,我就作。主不喜歡的事,我就堅決不作。舊約的約瑟在這方面留下佳美的榜樣(創39:9)。

二. 光明的子女消極的表現(弗5:11-13):

「那暗昧無益的事,不要與人同行,倒要責備行這事的人。」(11節) 。信徒不只不與人同惡,更加要靠主揭發行惡的人。耶穌曾公開指責那些污穢聖殿的人:「不要將我父的殿,當作買賣的地方。」(約2:16)祂又斥責法利賽人假冒為善,表裡不一致(太23:27)。

初期教會的使徒也曾執行教會紀律。彼得公開責備亞拿尼亞夫婦,因為他們欺哄聖靈,賣了田產,卻把價銀私自留下幾分(徒5:1-11)。懇求聖靈賜我們剛強的心,勇敢地抗衡今日敗壞的潮流(例如罷買色情報紙),靠主過分別為聖的生活。

三. 追求聖靈充滿的生活(弗5:15-21):

「被聖靈充滿」即是被基督管理,有三方面証明信徒是否過著被聖靈充滿的生活:

1 在時間運用方面,要愛惜光陰,因為現今的世代邪惡(16節)。

2 在日常生活方面,要明白主的旨意如何(17節)。

3 在敬拜事奉方面,要心存感謝讚美(19-20節)。

上帝恩言:以弗所書5:18
「不要醉酒,酒能使人放蕩,乃要被聖靈充滿。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