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個神蹟的教會(三)

雲潾顧問牧師
1996年3月10日

本堂有今日之樓宇作堂址,完全是一件神蹟,絕對不是我及眾信徒能辦得到的,回憶本堂在一九五二年,創辦人曾發起購堂捐款,但限經濟的能力,結果唯有租一層樓宇聚會,後來又因無力交租而讓出去,完全沒有地方聚會,這時適逢美國長老會己經租通菜街210號地下給國語堂聚會,因此即徵求長老會准許本堂每主日晚上八時在該址聚會。

在一九六零年國語堂購買新堂,本堂顧問牧師勸導我們搬入國語堂新堂一同聚會,因當時長老會擬使用該址作手工部,不準備我們使用該址,後來由香港區會與長老會商量仍給我們使用該址,這時區會總幹事汪彼得牧師問我們:「你們有錢交租嗎?」我們不敢說有與否,只說:「我們憑信心。」這樣,我們即繼續使用該堂址。

一九六四年業主多次表示要收回我們的堂址改建,當時我們非常焦慮,因此,顧問牧師、堂會主席與區會商量,結果區會准我們在橫頭磡基英小學的天台聚會及舉辦識字班,大部份經費由龐萬綸顧問牧師負擔,這項工作乃是因業主擬通知搬遷而作的準備工作,動機本來是好的,但非上帝之心意,結果這工作於一九六七年即完全結束。

一九六五年一月龐萬綸顧問牧師返美休假,三月份業主正式公函通知本堂在一九六五年九月卅日要完全遷出,這時許多弟兄姊妺不願意到橫頭磡聚會,當時唯有抓住上帝的應許而祈禱:「我必為民以色列選定一個地方栽培他們,使他們住自己的地方......」(撒母耳記下7:10)這禱文是在本堂成立第二週年年刊中寫下的,上帝的應許真是沒有落空,在五月份王道瓊牧師(過去在海南島的那大,任多年牧師)來港旅行,我與數位弟兄姊妺去機場接機,在機場遇到鍾貴恩醫生,在傾談中提及本堂將沒有堂址聚會,他說:「有一層樓宇在太子道274號二樓,你們可以去看看是否適合。」即問他多少價錢,他說:「九萬元。」我們沒有這麼多錢。他說「你們可以先付五萬元,不足之數目可以分期,至一九六九年若不能清付,即當作我奉獻。」在進行買賣手續時,鍾醫生已委託朋友代簽買賣合約,因他有事已去美國。他在美一段時間,曾打長途電話給他母親「倘若海南堂尚未辦妥手續,即賣給別人。」剛好這時已辦妥手續,否則他即賣給別人了。

總之,按以上情形觀之,上帝的眼睛常常看顧我們,倘使我們過去沒有繼續使用通菜街之堂址,業主通知搬遷時,即不可能領到二萬一仟伍佰元的搬遷費,又從那裏有錢買新的堂址呢?另一方面如果王道瓊牧師沒有來港,我們又如何能知道鍾醫生願意以最低的價錢賣樓給我們呢?在進行買賣時我們若再遲延即一定失去良機了,我們沒有辦法解釋這樣奇妙的作為,完全出自三一上帝的手,願一切榮耀都歸給祂!阿們!

上帝恩言:「撒母耳將一塊石頭立在米斯巴和善的中間,給石頭起名叫以便以謝,說:到如今耶和華都幫助我們。」《撒母耳記上7:12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