「崇拜 - 奉獻」(一)

魯聰言先生
2019年5月18日

每次主日崇拜,均設有奉獻的部分,由主禮帶領整個環節進行,而司事接過奉獻袋以後,就會傳遞到會眾當中,讓弟兄姊妹可以將預備好的獻金,奉獻給上帝!在崇拜中進行奉獻這個環節,相信弟兄姊妹絕不會感到陌生!然而,奉獻本身的意義,以及與崇拜之間的關係,可謂意義深遠。值得我們再次從聖經和傳統中,去探討當中的一些重要意義。

奉獻的聖經原則
在聖經當中,有不少關於奉獻的經文。不論新約或舊約,均有提及關於奉獻的事件和其中的一些細節。而在舊約中,奉獻與敬拜的關係更為密切。最早的奉獻事件,可以追溯到該隱和亞伯向上帝獻上的供物(創世記4:3-5)。雖然,這次事件釀成悲劇的發生!但不能忽略的是,他們均懂得從上帝所賜予的收穫當中,將一部份分別出來、預備好,向上帝獻呈!亞伯更揀選其中最好的,獻呈給上帝,透過奉獻的具體行動來敬拜上帝!

當摩西帶領以色列人出埃及以後,上帝更進一步確立將十分之一作奉獻的規定,作為整個以色列群體共同遵守的生活原則。「地上所有的,無論是地上的種子,是樹上的果子,十分之一是耶和華的,是歸耶和華為聖的。……凡牛群羊群中的十分之一,就是一切從牧人杖下經過的,每第十隻要歸耶和華為聖。」(利未記27:30、32)。這些奉獻的供物收集以後,將作為維持敬拜上帝的一切所需。包括:一.敬拜地方所需的一切。如獻祭的牲畜(出埃及記29:39-42)、祭壇上的香等(出埃及記30:36)。以及作為:二.事奉者生
活的所需(申命記18:1-5)。值得留意的是,在以色列民的族群中,上帝更設立特別的十一奉獻,以定期救助社群中的貧窮人、有需要人士等(申命記14:28-29)。

到了新約時代,除了十一奉獻外,更進一步鼓勵人全心全意的擺上。新約有幾處經文,更突顯了這種原則和教導。其中一位是在聖殿中,將兩個僅有的小錢作奉獻的婦人,耶穌十分肯定她的行動。不計代價,全心全意的擺上!相比其他只將自己有餘作為奉獻的人,她的奉獻更是無可比擬(路加福音21:1-4)。而耶穌自己,更是全然擺上的表表者,基督在十架獻上自己,奉獻自己的生命,以成就救贖之恩(以弗所書1:7-8)!直到保羅,也同樣秉承全心擺上的教誨,他教導基督徒群體須要全人獻上,作為理所當然的事奉(羅馬書12:1)。

上帝恩言:「你們要將當納的十分之一全然送入倉庫,使我家有糧,以此試我,是否為你們敞開天上的窗戶,傾福與你們,甚至無處可容。這是萬軍之耶和華說的。」(瑪拉基書3:10)